根据不发公告,2016年9月28日,新世纪收到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4月6日,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在内蒙古亨通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证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核实,公司对内蒙古亨通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的监督审核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审核组组长王霞未按照审核计划时间安排实施现场审核,提前半天离开审核现场;
2、内蒙古亨通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审核员对此没有开具不符合项; 3、内蒙古亨通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用的电子台秤未经检定合格,审核员没有开具不符合项。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公司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合计伍万元整,责令公司改正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行为。 新世纪表示将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本次处罚中,公司款金额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整,因罚款金额较小,该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新世纪于2016年8月16日在新三板挂牌,属于新三板基础层企业,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司主要从事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产品认证服务、实验室检测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和二方审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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