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强化作用、强化能力、强化合力”的总体要求,坚持“促发展、守底线、抓实效”工作原则,内蒙古质监局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全面落实2016年全国认证认可会议精神。
一是发展地方经济的有效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鼓励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二是强化品牌战略实施,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工作,培育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2个,推动县域经济展。三是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认证机构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认证活动见证检查约谈、告诫、通报制度。四是简政放权,制定“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机构地址变更、扩项申请审批规则”,减少评审内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五是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分类监管,在检验检测产业推行“自我声明、公开透明、先证后核、宽进严管”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定期公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机构名单。(内蒙古质监局) |